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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出臺新規遏制一房多售
瀏覽次數:897日前,廣州市針對目前新建商品房的交易主要實行預售制度,一些不良開發商鉆了預售的空子,將預售商品房重復出售、重復抵押,嚴重損害購房者的利益的情況,出臺預告登記制,將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新宣布的《廣州市城鎮房地產登記辦法》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這一制度,在房子還沒建好的情況下,預售人和預購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后,預售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或者雙方約定的期限內申請預告登記。如果開發商不遵守規定,購房者可單方申請登記。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力在發布會上表示,根據《辦法》,只要進行了預告登記,預購人對房屋的權利就得到法律保護,開發商“一房多售”、重復抵押等行為都是無效的。預告登記后,當事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未申請轉移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李力強調說,按照《物權法》規定,在辦理房產證的條件具備后的3個月內,不辦理轉移登記的,預告登記就失效。“現在的問題是這個期限如何界定,條件具備該從什么時候算起”。
此前因“一房多售”引發的糾紛如何妥善解決?李力說,與此相關的一系列規范性文件最遲將到明年4月1日前制定公布。
針對開發商不配合,業主辦證難的情況,《辦法》中設定的單方申請登記制度將有效解決這一問題。根據《辦法》,無論是預告登記還是轉移登記,如果開發商不積極配合、不履行約定,購房者都可以申請單方登記,且不必提交共同申請時要求提交的房地產權證。而單方辦理房產證只需提供五項材料:申請書、身份證明、預告登記證明書、繳清房款的證明和完稅證明。
經預告登記的預購商品房可能因未通過規劃驗收等原因不能辦理初始登記,進而不能辦理轉移登記,《辦法》規定,規劃、建設、國土房管等行政管理部門應該依法及時作出處理。對于怠于申辦房地產登記的開發商,《辦法》規定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將被罰停止相關業務,并將其有關情況在新聞媒體上公布。
長期以來,廣州房地產登記需要先完成房地產交易過戶手續再辦理登記,導致房地產交易與登記程序復雜,手續繁瑣,流轉速度緩慢。《辦法》對此進行改革:只要申請人提交的房地產交易登記的資料完整、符合要求,登記部門就應該核準轉移登記,并在工作流程上實行一個窗口收件,一個窗口發證,“一條龍”服務的登記工作模式,實現房地產交易登記一體化。
摘自:中國建設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