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區縣建設局,市安監總站,各施工、監理企業: 現將省建設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建管字[2006]59號)轉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印發《廣東省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建管字[2006] 5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