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東莞市建設局獲悉,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建設部日前聯合發布的《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標準》目前已在東莞施行。
根據管理規定和收費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根據建設項目性質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價。依法必須實行監理的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收費和其他階段的監理與相關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