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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海珠區建設和市政局積極完善招投標制度防治腐敗現象
瀏覽次數:933招投標已成為工程建設領域源頭防腐、提高投資效益的有效手段之一,追求公開透明、公正合理與公平競爭,是招投標活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但是,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由于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招投標主體和諸多操作環節,有違“三公”的現象時有發生,這就容易滋生腐敗現象,從而導致商業賄賂行為的發生。為此,廣州市海珠區建設和市政局結合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開展,通過實地調研、書面調研、談話調研等形式,認真查找區內招投標的漏洞,通過完善招投標機制,防治各種腐敗現象。
一是完善招投標制度。對《海珠區小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管理規定》進行認真審核,發現在招投標過程中的資格預審、最高限價、水利招投標等環節存在漏洞。該局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辦法》,同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重新劃定確立正式投標人的條件,修正了最高限價的設立,并將水利專業工程納入了區的招標項目加強監管。
二是完善招標代理儲備庫的管理。制定了《海珠區招標代理儲備庫管理辦法》,加強對招標代理的監督管理,對有不良行為的招標代理單位通過不良行為紀錄、行政處罰等方式進行有效管理,將多次違反相關招投標法的招標代理從海珠區招標代理儲備庫中剔除。
三是完善公開透明運作機制。在我區的招投標活動中實行“陽光招標”計劃,對于采用區財政資金的工程項目,不論規模大小,全部必須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讓更多單位參與投標。各種招標業務辦理流程及招標所需各資料范本做到全部向招標人公開,供招標單位辦理及編制招標業務時參考,謹防招標人“量身定做”、在招標文件中設置限制性條款,以排斥或限制潛在投標人。
四是完善內部的約束機制。第一,建立嚴密的工作流程制。實行一項一單,每個程序,每個環節,每位責任人員都簽字備查。第二,建立違規行為查實待崗制。工作人員在事項辦理中,凡出現違規行為,構成違紀違法的,依紀依法追究責任。第三,建立齊抓共管制。充分發揮區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管理作用,確保每一項工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有關規定進行招標,除土建工程及裝修、維修、市政、園林綠化工程30萬元以上全部進行招標外,同額度的水利、電力工程也全部納入區招標范圍,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施工單位,確保公開招標率達100%,對加強廉政建設,遏制圍標、串標行為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