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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出臺 凡不節能建筑不準立項
瀏覽次數:750近日,佛山市政府印發了《佛山市建筑節能管理辦法》。據悉,凡達不到節能標準的建筑一律不準立項,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時,也要公示相關節能措施。
《辦法》規定,新建民用建筑工程的申請報告或者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當包括建筑節能的專題分析篇(章),否則一律不準立項。
《辦法》規定,建筑節能的內容未通過施工圖審查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未經專業監理工程師簽字,墻體材料、保溫材料、門窗制品、空調系統、照明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將所售商品住房的節能措施、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指標、用能系統。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相應的保護要求等基本信息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說明書》中予以載明。
此外,《辦法》還鼓勵在民用建筑中推廣應用太陽能、淺層地能新技術、新產品。鼓勵在12層以下民用建筑工程推廣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并將太陽能熱水系統設計納入建筑工程設計,統一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與建筑工程同時投入使用。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