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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備案辦法》9月1日起正式實施
瀏覽次數:946為了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規范建設工程合同的簽訂和履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深圳市建設局制定了《深圳市建設工程合同備案辦法》,并經市法制辦審查同意,將于今年9月1日正式實施。
辦法規定,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履行的合同價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包合同、合同價在30萬元以上的專業分包合同或勞務分包合同、以及有關的監理合同等建設工程合同均應當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合同備案工作將由造價站負責具體實施,造價站在辦理合同備案手續過程中,將對合同內容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凡存在無資質或超資質承接業務、違法分包、監理取費不符合規定、不按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簽訂合同等情形的,一律不予辦理手續。
深圳市建設局將加強對建設工程合同備案及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跟蹤管理,發現不按規定辦理合同備案手續、施工現場實際情形與備案合同約定嚴重背離,弄虛作假,以及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將責令改正,作不良行為記錄,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