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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設局出臺辦法加強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管理
瀏覽次數:968深圳市建設局近日印發《深圳市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管理辦法》,要求各單位強化對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防范事故發生。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辦法》要求,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按照項目管理權限對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進行監督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及分包、專業承包單位應當根據承建工程施工范圍和特點,在工程施工前,對施工現場可能出現的危險因素進行辨識、評價,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施工單位必須編制重大危險源專項安全施工方案。
《辦法》要求,施工單位應當建立重大危險源公示制度,重大危險源公示內容包括重大危險源名稱、出現的時段、涉及的危險因素、控制措施、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在施工現場入口顯著位置和有重大危險源的作業點附近掛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