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建設局,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各建設、施工、監理、造價咨詢企業:
現將省建設廳《關于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算補充規定的通知》(粵建價函[2007]489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關于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計算補充規定的通知(粵建價函[2007]489號)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