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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部要求城市政府3月底前公布2009年住房建設計劃
瀏覽次數:10752月25日,建設部發布了《關于做好住房建設規劃與住房建設年度計劃制定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進一步做好2009年住房建設計劃、2008年至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的制定工作提出指導意見。
意見指出,住房建設規劃是對未來幾年住房建設進行調控和指導的主要依據,做好住房建設規劃以及住房建設年度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是城市(包括縣城,下同)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
意見提出,城市人民政府要在進一步總結2008年住房建設計劃制定和公布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在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09年住房建設計劃,在6月底前制定并公布2008年至2012年住房建設規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意見強調,要把普通住房供應作為住房建設規劃和住房建設年度計劃的主要內容,突出強調以廉租住房制度為重點、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37號)要求,明確新建住房結構比例,即凡新審批、新開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面積所占比重,必須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
意見明確,各地要結合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把住房建設規劃的編制與實施過程,近期建設規劃中落實項目用地、建設時序和進度安排情況,以及住房建設規劃與年度計劃及時向社會公布情況等作為規劃效能監察重點。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