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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設廳通報廣州市白云區發生一起坍塌事故4人死亡 粵建安函[2008]73號
瀏覽次數:1169廣州市建委、各地級以上市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3月11日18時30分左右,位于廣州市白云區永泰村一在建工地發生坍塌事故,導致4人死亡,2人受傷。
該工程的建設單位是廣州白云區永平街永泰村經濟聯合社和廣州市長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施工單位是東莞市創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設計單位是廣州房建設計院。
據初步調查,該項目為臨時汽車銷售中心,工程建筑總面積近兩萬平方米,結構形式為鋼筋混凝土(局部鋼結構),建筑層數兩層(局部三層)。據現場情況初步判斷,事故原因很可能是由于電梯間設備層樓板高支模失穩引起坍塌(有待進一步調查分析)。
據初步調查,該工程建設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該項目僅獲準1層臨建規劃許可,卻在城市主干道旁明目張膽、大肆超規劃許可建設,令人觸目驚心,如此大面積建設項目,沒有辦理施工許可,沒有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建設單位任意肢解工程,發包給不具備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單位進行施工;設計單位明知故犯,超規劃層數進行圖紙設計;施工單位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超資質施工,施工現場沒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沒有對一線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高支模施工沒有專項審批方案,沒有技術交底,野蠻作業。
這起較大事故發生在“兩會”召開期間,社會影響惡劣,教訓深刻。這起事故的發生也暴露了我省個別地區基層建設工程監管和執法部門漠視違法建設行為,執法不嚴。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安全監督機構以及工程建設各方一定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認真吸取事故沉痛教訓,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堅決遏止類似事故發生。為此,再次強調以下規定和工作要求:
一、所有建設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工程建設程序,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和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企業進行施工。
二、所有設計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不得超規劃設計。
三、所有施工單位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企業施工資質范圍內從事建筑施工活動,嚴禁無證和超資質承接工程。
四、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應根據《廣東省建筑施工隱患治理年工作方案》的隱患治理范圍和工作重點,加大對建筑起重機械、深基坑、高支模、外腳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整治力度,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重大安全事故隱患。
五、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要重點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工程、工業園區(開發區)工程的監管力度,嚴厲查處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超資質從事建筑施工的違法建設行為,以鐵的手腕杜絕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廣東省建設廳
二00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