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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加強對招投標最高報價監管 防范圍標、串標和哄抬標價行為
瀏覽次數:1178廣州市從2006年起積極推動對工程招投標最高報價值的監督管理,用控制造價的方式防范圍標、串標和哄抬標價行為,在對政府投資工程招投標的監管上實現了從合法性檢查、紀律監督向合理控制造價的轉變,有效控制了政府投資,抑制了圍標、串標行為。
一、直接參與重點工程最高報價值的編制和審核,為政府投資把關。先后直接參與對獵德大橋主體工程、廣州新電視塔和珠江新城核心區交通項目等多個市重點工程最高報價值的編制和審核,其中為新電視塔工程核減造價4億多元。
二、實行備案管理制度,提高最高報價值設立的科學性。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設立辦公窗口,開展最高報價值備案工作,對備案資料的完整性進行嚴格審核,對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責令招標人改正。2006年10月至2007年11月,共備案項目545個,備案金額181.42億元;其中國有投資超過50%的項目390個,占備案項目的72%,備案金額123.75億元。實行最高報價值備案管理制度大大提高了業主單位對設立最高報價值的重視程度,改變了以往部分業主使用概算價作為最高報價值的做法,提高了最高報價值設立的科學性。
三、進行經常性抽查,打擊高估冒算行為。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備案的最高報價值進行抽查,到目前為止共抽查35個項目,備案工程造價為32億元,占國有投資超過50%的項目投資總額的25.9%。經審查需要招標人在開標前調整最高報價值的項目有5個,下調造價共約1.83億元,發現屬于嚴重高估冒算行為的項目1個。對抽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按問題的性質進行區別對待處理,對于一些由于編制人員技術能力、技術水平引起的問題,經提示積極改正的項目,積極配合其重新備案,盡可能不影響項目開標;對一些明顯的高估冒算行為,對編制單位和編制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四、不定期組織專項檢查,擴大備案管理制度的影響力。組織數家甲級造價咨詢公司對政府投資的10個工程進行審核,全面分析最高報價值造價誤差的組成、原因,進一步擴大了備案管理制度的影響,同時為進一步完善最高報價值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據。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