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舉辦工程樁聲波透射法檢測員上崗證考核培訓班通知 粵建監站函[2008]48號
瀏覽次數:1366各檢測單位:
為提高我省工程樁聲波透射法檢測技術水平,滿足檢測人員持證上崗的需求,我站定于2008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在廣州舉辦一期聲波透射法檢測員上崗證考核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內容和培訓老師
由我省資深工程樁質量檢測專家講授工程樁聲波透射法檢測技術概述、基本理論、儀器設備操作及現場檢測技術檢測數據分析與判定及相關規范等。
二、報名條件及培訓對象
具有工程類大專或大專以上學歷,從事聲波透射法檢測工作滿1年以上的在編人員。
三、考核形式
理論筆試和操作考核。
四、培訓地點、時間和報名
廣州市東風東路552號“東風大酒店”大堂,聯系人及電話:張經理020—83839339轉3188,13889903858;
報到和上課時間:2008年8月24日下午14:30至18:00時報到,8月25日至8月28日上課;
報名:報名工作已結束,報到現場原則上不辦理補報名或增加學員人數等事項;
省質安監總站聯系人及電話:駱仕群020-37598323;通訊地址:廣州大道北193號新達城廣場南塔二十樓; 郵編:510075;傳 真:37598392。
五、其它
學員參加理論考試和操作考核合格的,由我站核發檢測員證,合格人員名單及領證事項將在網上公布(網址:szjz.gdcic.net技術教育欄目或www.gdcic.net監督檢測欄目)。每位學員培訓費、資料費、證件工本費和考核費共500元,食宿費自理,各項費用在辦理報到手續時一并繳交。請學員帶身份證,并提交一張小一寸紅底相片(已有新版胸卡式檢測員證的學員免交)、學歷證原件(驗證后退回)和復印件;參加過今年培訓班和經我站驗證過學歷證的學員,可只提交已驗證過符合本次培訓學歷要求的學歷證復印件。學員報到時未能提交以上學歷證明的暫不予辦理報到手續。
參加培訓的學員請自帶以下學習用具和儀器設備:一臺有函數和統計功能的計算器;一臺具有采集、處理和分析功能的聲波透射法檢測儀器設備(包括平面換能器、徑向換能器和電線等)。
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總站
二○○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