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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深化征地制度改革 將逐步適當提高征地補償標準
瀏覽次數(shù):882為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從2009年起國家逐步適當提高征地補償標準。
國土資源部近日發(fā)出關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通知指出,征地問題涉及被征地農民的切身利益。要進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逐步縮小征地范圍,完善征地補償安置機制。逐步縮小征地范圍,在原有劃撥用地目錄的基礎上,抓緊研究確定公益性和經(jīng)營性建設用地范圍,建立相應的協(xié)調裁決機制。國土資源部將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試點,加快健全和完善制度。
通知強調,要完善征地補償機制。按照被征土地同地同價原則,綜合論證和聽證結果,由地方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統(tǒng)一的征地補償標準,對被征地農民進行合理補償,及時足額支付到位。各?。▍^(qū)、市)要抓緊做好征地統(tǒng)一年產(chǎn)值標準和區(qū)片綜合地價修訂完善工作,結合本地區(qū)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適當提高征地補償標準,經(jīng)省(區(qū)、市)人民政府批準,從2009年起逐步公布實施。
通知要求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就業(yè)、住房和社會保障。根據(jù)被征地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和農民享有耕地的不同情況,實行差別化的安置政策,拓寬安置途徑,積極推行多元化安置,切實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就業(yè)、住房和社會保障,保障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國土資源部將配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應保盡保、先保后征的原則,認真研究征地批后實施程序、社保資金籌集及分配使用管理等問題,制訂有關政策性文件。
摘自: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