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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慶市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 最低不少于2萬元
瀏覽次數:1409近日,肇慶市政府出臺《印發肇慶市建筑施工企業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簡稱《辦法》),正式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切實解決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建筑施工企業工資支付保證金制度,是指建筑工程項目施工建設前,建筑施工企業開立銀行專用存款賬戶,由建設單位從預付的工程款中預支規定比例的資金存入該賬戶,用于保障建筑施工企業依法按時支付工人工資。
該《辦法》規定,肇慶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動的建筑施工企業及建設單位在申領施工許可證時,應將建筑施工企業的工資支付保證金專戶賬號、銀行收款憑證、協議書等證明材料報核發施工許可證的有關行政部門。建設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按工程合同總造價的2%從支付建筑施工企業的首期工程款中一次性劃撥工資支付保證金到專用賬戶。保證金最高不超過80萬元,最低不少于2萬元。
待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建筑施工企業應向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已經足額支付工人工資的相關證明材料,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加具意見后,可向開戶銀行申請退回保證金專戶資金并銷戶。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