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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建設局民用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實施辦法(試行)11月實施
瀏覽次數:1369為加強民用建筑工程建筑節能專項驗收,保證民用建筑工程節能質量,佛山市建設局近日制定《佛山市建設局民用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實施辦法(試行)》,自2009年11月1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節能專項驗收,是指民用建筑工程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由建設單位組織參與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單位,按照國家規范、規定和標準的要求,對建筑節能工程進行的專項驗收,并在節能專項驗收合格后出具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報告。
《辦法》規定,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節能工程進行專項驗收,并對驗收結果負責,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驗收過程進行監督。驗收合格的,建設單位負責撰寫《民用建筑節能工程專項驗收報告》并報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備案。
建設單位對符合建筑節能專項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制定驗收方案。并在計劃節能專項驗收十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組成員名單、驗收方案連同工程技術資料提交質監機構檢查,質監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不符合驗收條件的,發出整改通知書,待整改完畢后,再行驗收。對符合驗收條件的,可按原計劃進行節能專項驗收。
建筑節能專項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
摘自:粵建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