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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做好迎接省住建廳對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執法和建筑施工消防專項檢查情況進行抽查準備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2010]208號
瀏覽次數:1639各區縣建設局,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各有關單位:
省住建廳根據《關于組織開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執法檢查的通知》(粵建質函〔2010〕535號,以下簡稱《檢查通知》)和《關于迅速開展全省建筑施工防火專項檢查的緊急通知》(粵建質函〔2010〕609號,以下簡稱《緊急通知》),決定從11月30日至12月4日,對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執法和建筑施工防火專項檢查情況進行抽查。為做好迎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住建廳抽查內容
省住建廳《檢查通知》、《緊急通知》確定的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內容和建筑施工防火專項檢查內容,以及開展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和建筑施工防火專項檢查的情況。
二、省住建廳抽查方式
聽取匯報,抽查在建工程,查閱相關資料,反饋抽查意見。
匯報內容按《檢查通知》第三點、《緊急通知》第三點內容,并應有相關情況統計數據;提供的材料包括本地區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清單,《檢查通知》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統計(檢查)表,以及反映本地區工程質量監督執法、建筑施工防火情況的其他材料。
抽查要現場檢查工程實體質量、建筑施工防火情況,查閱工程檔案資料,需由項目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派單位質量技術負責人以上人員和相關管理與技術人員到場接受檢查,并按《檢查通知》附件3檢查表的檢查內容和本通知附件2《建筑施工防火督查記錄表》的督查內容提交各項材料。
抽查在建工程時,一并對該工程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查、工程質量檢測單位對在受檢地區建設與承建的各項工程進行質量檢查自查的情況,以及該工程的施工單位對在受檢地區承建的各項工程進行防火檢查自查的情況進行材料性檢查。各單位應現場提交自查填報的《檢查通知》附件2統計表、附件3檢查表以及防火專項檢查的自查材料。
三、請各區縣建設局和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分別通知各有關單位繼續認真進行自查自糾并做好資料整理等迎檢準備工作。對我局《轉發省住建廳關于組織開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檢查的通知》(汕府建通[2010]190號)中要求的有關事項要進一步抓好落實。
四、請各區縣和市安監總站將開展施工防火專項檢查階段性情況于11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含電子文檔)報我局建管科,在建項目一覽表也請一并報送。
建管科傳真號碼:88562182,郵箱:jgk@stjs.gov.cn。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