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本地新聞
本地新聞
市散裝辦認真貫徹施行《廣東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規定》
瀏覽次數:1494《廣東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2011年1月2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屆68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規定》的頒布實施,將為我市加強散裝水泥管理和監督提供政策保障,對于促進我市散裝水泥的進一步發展、提高我市水泥散裝率等方面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市散裝辦將以《規定》頒布實施為契機,加強散裝水泥預攪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和混凝土預制構件的生產、銷售、使用等方面管理,積極推進散裝水泥管理信息化建設,力爭完成省、市下達的散裝水泥各項指標任務。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汕頭市散裝辦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