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信息傳達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關于征求《汕頭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汕建協字[2011]20號
瀏覽次數:1517各會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住建局《 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 》( 汕府建[2011]58號 )要求,我會擬建立汕頭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論證專家庫,現起草了《汕頭 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庫管理 暫行 辦法 》(征求意見稿),請你們提出修改意見,并將書面意見于2011年7月11日前傳真至我會。
聯系人:楊俊亮聯系電話:88561829傳真:88542044
附件:《汕頭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 》(征求意見稿)
二0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汕頭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
論證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為規范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專家論證工作,確保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具有可行性、針對性和科學性,積極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粵建質[2011]13號)和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的通知》(汕府建[2011]58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裝修和拆除工程中,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的專家的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的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以下簡稱“專項方案”),是指施工企業在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基礎上,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單獨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件。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范圍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
第四條汕頭市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庫(以下簡稱專家庫),由市建筑業協會負責建立和管理。
第五條專家庫專家按照自愿、流動、擇優的原則進行動態管理。市建筑業協會每年組織對專家的論證工作進行考評。對不稱職的專家,取消其論證專家資格。同時根據論證工作需要,更新專家庫,適當補充符合資格要求的專家進入專家庫。
第六條專家庫的專家按下列專業進行分類登記管理:
(一)深基坑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三)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含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垂直度糾偏);
(四)腳手架工程;
(五)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六)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七)人工挖孔樁工程;
(八)地下暗挖工程;
(九)頂管工程;
(十)水下作業工程。
熟悉上述多個專業的專家可同時登記多個專業。
第七條專家庫的專家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從事專業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豐富的專業經驗;
(二)具有高級職稱;
對有專項方案論證經歷、擔任過多個項目的技術負責人、有知情人推薦的符合(一)、(二)項條件的人員優先考慮 。
第八條專家的主要權利:
(一)接受有關單位的邀請,以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專家組成員的身份參加論證活動;
(二)依照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工程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及管理規定,對需論證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獨立審查,不受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的非法干預和影響,充分發表個人意見,提出專家論證咨詢意見,并可保留個人意見和建議;
(三)要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單位對相關內容進行必要的介紹;到被論證的項目施工現場進行勘察、咨詢、查閱相關資料;
(四)獲得合理的論證報酬;
(五)對專家庫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自愿退出專家庫;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專家的主要義務: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工程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及管理規定;
(二)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保守邀請單位的商業秘密,對所提出的論證意見承擔個人責任;
(三)認真誠懇、客觀公正地為委托論證單位提供相關技術指導咨詢服務;
(四)論證會之前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認真審查,按要求填寫書面的《專項施工方案論證意見書》(附件一)并簽名,于論證會召開時提交給專家組長;
(五)專項方案論證后,專家組組長負責撰寫專家論證意見書,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和結論,專家組全部成員在意見書上簽名。
第十條每次論證后,由施工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將論證報告、各專家的個人書面意見復印件送協會。
第十一條專家資格申請程序如下:
(一)申報人如實填寫《汕頭市危險源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論證專家申請表》,經所在單位同意簽署意見、蓋章后,報市建筑業協會,已退休人員直接報送,同時附上相關材料,其中包括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復印件,相關業績的證明材料;
(二)市建筑業協會組織對專家資格的評審并公示;
(三)報市住建局同意后,在網站上公布專家庫名單,協會頒發證書。
第十二條市建筑業協會將根據專家歷次論證質量等情況不定期對專家庫的專家進行考評。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核實后取消其專家資格:
(一)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建設工程有關技術標準、規定及管理規定進行安全論證的;
(二)對工作不負責任,作風不嚴謹,業務不精,敷衍了事的;
(三)所簽署的論證報告存在嚴重錯漏的;
(四)除領取正當的論證咨詢酬金外,違背職業道德,收受委托論證單位的其他財物或好處的;
(五)由于個人健康、工作調動或其它客觀原因不能繼續從事論證活動的。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2011年 月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