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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印發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建[2012]88號)
瀏覽次數:1455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各 施工、監理企業:
根據省住建廳《關于印發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建質函〔2012〕349號)要求,我局制定了《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 繼續深入扎實 開展
建筑施工 “安全生產年”活動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預防高處墜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機械傷害等三類事故為重點,以督促有關建設各方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依法監管、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為手段, 以全面實行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為契機, 積極推進“三項行動”,不斷加強“三項建設”, 繼續深入扎實 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確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執法和安全生產治理“三項行動”,切實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安全生產監管隊伍“三項建設”,實現2012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的總體目標:一是全市2012年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數確保不突破市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二是全力遏制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活動內容
(一) 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1、 繼續組織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站相關執法人員的繼續教育。
2、在今年6月份,組織2010年以來所施工、監理的工程發生過生產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業、工程監理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省住建廳安全培訓。
3、組織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知識培訓。
4、繼續組織開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訓。一是繼續推進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實施;二是督促開展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司機、指揮信號和司索工、建筑電工、焊工、架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參加考核,嚴格查處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違法行為。
5、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積極開展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識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借助各種新聞媒體加強宣傳,增強全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干部職工“安全生產、和諧發展”的法制觀念。
(二) 繼續深入扎實 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
1、專項治理范圍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重點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橋梁工程,以及工業園、開發區、城鄉結合部的在建工程。
2、專項治理內容
在鞏固2011年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礎上,2012年在全市開展以預防高大支模支撐體系坍塌、建筑起重機械倒塌和高處墜落三類事故為重點的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內容包括:
一是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的通知》(建質〔2012〕6號)的精神,重點是建筑施工、工程監理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掛牌督辦暫行辦法》、《建筑施工企業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施工現場帶班暫行辦法》、《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查處督辦暫行辦法》等制度;
二是促進建筑施工、工程監理企業切實執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加強對深基坑、高大支模、高層外腳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嚴防群死群傷建筑施工事故的發生;
三是促進施工現場有效加強對洞口、臨邊安全防護的檢查,督促和指導建筑施工一線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預防和減少建筑施工高處墜落事故的發生。
3、專項治理措施
為確保專項治理取得成效,各部門要不斷加大監督檢查和執法查處力度,重點抽查包括:一是建設規模較大的地區和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數量較多的工程項目;二是事故多發地區;三是管理薄弱、被執行安全生產動態扣分較多的施工、監理企業及其承建的工程項目;四是外省進粵或本省跨地區承接工程施工、監理企業的分支機構及其承建的工程項目。
(三) 繼續深入扎實 深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執法
1、嚴格把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的審核關,組織開展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現場核查,加強發證后的動態監管,對嚴重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依法暫扣直至吊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2、嚴肅事故調查處理,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查處督辦暫行辦法》的規定和“四不放過”原則,積極參與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依法處理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3、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嚴厲打擊無資質、超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承攬工程、違法轉包(分包)工程、施工企業“三類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等違法行為。
4、切實執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動態管理辦法》,加大對建筑施工、監理單位及其相關責任人安全生產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對嚴重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應及時調查取證,并提請省住建廳對其作出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暫停相關責任人上崗執業的行政處罰。
(四) 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
1、完善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加強層級監管。執行安全生產警示約談制度,對事故多發、安全監管薄弱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事故頻發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對建設規模較大或施工安全形勢嚴峻地區的安全生產管理狀況進行督查。
2、構建企業誠信管理平臺,積極推進建筑市場和施工現場“兩場”聯動的安全監管機制。強化源頭管理,在工程招投標、資質資格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批、施工許可等環節嚴格把關。
3、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建筑市場清出力度,逐步營造公平、有序、規范的建筑市場環境,確保施工安全。
(五) 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
1、加強建筑施工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健全施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強化各地施工安全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做好應急資源儲備,加強應急教育和救援演練,提高施工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能力。
2、加強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管理。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轉發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建質〔2012〕32號),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措施費使用管理的措施。
3、推進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頒布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等為基礎,逐步開展我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達標工作。
(六) 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設
1、健全施工安全監督機構內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與施工安全相關的觀摩、學習,加強對安監人員工作指導檢查,規范監督行為,加大監管力度。
2、通過引進專業人員或培訓等方式,提高對機械設備安全監管的能力。
3、督促建筑施工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出臺相關措施,促使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障安全生產投入,加強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強應對施工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四、時間安排
(一)部署階段(5月底前完成)
為加強領導,確保實現今年全市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的工作目標,市住建局成立由楊 鮀 生副局長任組長,質安科、市安監總站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質安科,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各區縣住建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本地區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具體實施方案,扎實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各建筑施工企業(包括外省進粵和跨地區建筑施工企業的分支機構)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組織實施機構,結合本企業特點,制定實施方案,下發到各分公司、各在建工程項目部,并報送企業所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時,各建筑施工企業要強化對在外承接工程的分支機構和所有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投入,強化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一線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強化對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高層外腳手架等危險性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機械施工全過程的動態監管。
(二)全面推進階段(6月1日至10月31日)
各區縣住建局和市安監總站要根據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把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工作的各項要求及時、全面地傳達到轄區內每個建筑施工、工程監理企業,督促其制定具體措施,并落實到每個在建項目、施工班組和一線施工作業人員,要求建筑施工企業全面開展對在建項目的自查自糾,特別是有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在建項目的施工安全隱患的自查自糾。
在此期間, 各區縣住建局和市安監總站 要針對二、三季度臺風、汛期、高溫多雨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督促在建工程切實落實防洪防汛、防坍塌、防中暑等各項措施;針對節假日期間的施工特點,適時開展節前安全檢查,落實節日期間值班制度,嚴防施工安全事故發生。
各區縣住建局和市安監總站 要組織對本轄區建筑施工企業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違反強制性標準行為、重大安全隱患或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要責令認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嚴肅處理。在各部門檢查基礎上,我局將組織重點督查,并做好迎接省住建廳檢查的準備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各區縣住建局和市安監總站 要對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檢查評估實際效果。同時,查找不足,提出改進措施,健全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促使建筑施工安全監管工作實現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部門、各企業要充分認識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落實責任,切實推動各項相關工作扎實、有效地開展。
(二)注重實效,狠抓落實。各部門、各企業要認真制定繼續深入扎實入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實施方案,加強層級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及時掌握了解轄區內建筑施工企業及其在建工程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工作的有關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三)豐富形式,注重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和行業協會作用,開展對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及時報道本地區、本單位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活動所取得的成效,推廣先進經驗,曝光典型案例,強化輿論監督。
(四)及時總結,按時上報。 各區縣住建局和市安監總站要 及時總結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年”經驗、做法及存在問題,以書面及電子郵件形式將各階段工作情況按期報送我局質安科:
1、5月29日前,各區縣住建局報送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實施方案及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2、11月11日前,各區縣住建局和市安監總站報送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工作總結。
我局將對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活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檢查各地區制訂的工作目標的落實情況,對在繼續深入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年”活動中工作積極、成效顯著的地區、企業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隱患治理工作不落實、隱患排查不力、馬虎應付的地區、企業和人員予以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