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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辦理企業委托人身份確認手續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63號)
瀏覽次數:1816各區縣住建局,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招標代理、造價咨詢企業:
為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減少辦事環節,方便我市建設工程企業辦理外出經營手續,經研究,我局決定按年度對建設工程企業負責辦理外出經營手續的人員進行身份確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范圍
我市工程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工程設計與施工(一體化)、建筑施工、工程招標代理、工程造價咨詢等企業。
二、提交資料
1 、企業法人年度授權委托證明書(附件 1 );
2 、企業與被委托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為被委托人繳交的社保證明復印件(交驗原件);
3 、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在委托確認有效期內,企業需變更委托人的,應及時提交變更申請,并按第二款要求提交變更人員資料。
三、辦理的時間和地點
自發文之日起,我局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受理企業委托人身份確認手續(每個企業不超過 3 個委托人)。咨詢電話: 88489801 。
四、其他
1. 自 2013 年 5 月 1 日起,企業到我局辦理外出經營手續時,經辦人只需出示身份證,無需出示企業法人委托書。
2. 我局對已辦理的外出手續,將及時在“汕頭建設網”( http://www.lldjt.cn )上公布,請各企業和有關部門注意查詢、核對。
2013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