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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進一步細化完善汕頭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83號)
瀏覽次數:1325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各施工、監理企業,各有關單位:
今年7月14至21日,國務院安委會第二綜合督查組對我省進行了督查。從國務院第二督查組反饋意見中,我省一些地區的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在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為了更好的消除和整改發現的管理問題和安全隱患,決定補充完善我局6月14日印發的《汕頭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大檢查工作方案》。特提出如下工作措施,請貫徹執行。
一、國務院安委會第二綜合督查組反饋會上提出涉及建筑施工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個別地方和部門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部署不及時,“一崗雙責”尚未完全落實到位。二是部分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不明晰,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三是一些地方建設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檢查不夠深入。四是一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不規范,施工現場存在未設置警示標志、作業人員未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帶、未按規定設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網張掛不嚴密、施工用電不規范等管理問題和安全隱患。
針對國務院安委會第二綜合督查組反饋會上提出的問題,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增強推動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舉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嚴防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發生,預防和減少一般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對所監管項目要強化工程安全實體、安全行為的檢查力度,針對安全實體檢查、安全行為檢查內容開展全覆蓋、不留盲區大檢查。
1.要加強對施工、監理企業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落實主要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帶班檢查制度。在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采取突擊檢查、明察暗訪等形式對企業和現場進行全面排查,對未開展自查或檢查流于形式、弄虛作假,以及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業和人員,要按照有關規定嚴格進行處理。
2.要結合我局下發的《關于開展房屋市政工程預防建筑起重機械高大模板支撐體系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39號)和《關于開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69號)精神,突出重點,加大對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和施工消防安全的監督檢查,徹底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防止較大以上安全事故發生。
3.要督促企業和在建工地在開展自查自糾的情況下建立健全隱患排查臺賬,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專人跟蹤落實整改。各部門和單位在對企業和項目進行監督檢查過程要建立健全隱患臺賬,對排查出的隱患要明確整改單位和責任人、整改時間、整改措施,在整改復查過程中嚴格落實“四不放過”原則,即問題原因未查明不放過、整改措施未制定不放過、整改質量不達標不放過,防止安全隱患死灰復燃。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