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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推薦汕頭市建筑節能專家庫專家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91號)
瀏覽次數:2068各區縣住建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我市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工作,根據國務院《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0號)、住建部《關于推進一二星級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號)以及市政府《印發關于加快發展綠色建筑的通知》(汕府辦〔2013〕94號)的精神,經研究,市住建局決定組建“汕頭市建筑節能專家庫”?,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一)所從事工作為規劃與建筑、結構、暖通、給排水、電氣、建材、建筑物理等相關專業;
(二)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且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
(三)具有較豐富的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熟悉建筑節能設計與審查、施工與監理、檢測與驗收,運行管理、建筑節能技術和產品以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管理規定和技術標準,能夠積極參與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專家應為在汕的大專院校與科研院所、建筑與規劃設計院、施工圖審查機構、建筑施工、監理單位、房地產開發單位,節能(綠色)建筑材料(產品)生產企業及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咨詢單位等專業技術人員,國家公務員不列為推薦專家人選;
(五)身體健康,年齡一般不超過60歲。
二、專家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開展建筑節能和可再生資源建筑應用技術研究和交流活動;
(二)開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技術咨詢服務,為評價標識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三)承擔對項目太陽能利用條件的論證工作;
(四)承擔一二星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的初審工作;
(五)參與評價標識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文件的制定等工作;
(六)參與建筑節能技術、產品評審和節能建筑、科研項目的評審和監督工作。
三、推薦程序
凡符合專家庫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自薦,也可以由單位推薦,按下列程序申請入選專家庫專家:
(一)在汕頭建設網下載并如實填寫《汕頭市建筑節能專家庫專家推薦表》(見附件,以下簡稱《推薦表》),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加蓋公章;
(二)提供被推薦人的身份證、學歷證和職稱證或注冊證的復印件;
(三)審查《推薦表》及相關材料,對符合條件人員登記入庫,并在汕頭建設網公布。
四、報送時間
請于 2013 年 9月15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材料,送市住建局建筑節能科(市中山路213號建設大樓1505室),聯系電話:88572050,聯系人:黃同志,陳同志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