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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印發汕頭市建設工程“三防”應急預案的通知(汕住建通〔2014〕197號)
瀏覽次數:1317各區縣住建局,市安監總站,各施工、監理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提高全市建設工程三防應急救援能力,科學、高效、有序地組織“三防”安全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避免和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我局制訂了《汕頭市建設工程“三防”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各相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各區縣住建局要根據各自的實際,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
2014年9月24日
汕頭市建設工程“三防”應急預案
為提高全市建設工程三防應急救援能力,科學、高效、有序地組織“三防”安全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避免和減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廣東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防御臺風、暴雨災害工作指引(試行)》等編制本預案。
一、適應范圍
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市屬管理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做好“三防”應急工作,適用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建設工程“三防”應急救援工作堅持“防、避、搶”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重于搶,有備無患”的方針,堅持“預防為主、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原則,科學規劃、全面防止、突出重點、綜合治理、立足于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確保防大災抗大災。市住建局和各建筑施工企業、監理企業均應建立建設工程“三防”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住建局負責市管建設工程“三防”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制訂“三防”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并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
各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制訂本企業的“三防”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應急救援物資;落實各施工項目部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救援物質。
各監理企業負責制訂本企業的“三防”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
三、應急救援機構和職責
(一)市住建局的應急救援機構和職責
1.應急救援機構
市住建局成立汕頭市建設工程“三防”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相關分管局領導擔任,成員由局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設計科、行政許可科、市場科、質安科、市政科、綜合科、市舊城辦、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市城檔館、市新紀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組成。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局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設計科、行政許可科、市場科、質安科、市政科、綜合科、市舊城辦、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市城檔館、市新紀元工程咨詢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局相關科室和事業單位有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置安全保衛組、應急救援組、后勤保障組、技術專家組、善后處理組、事故處理組等6個專業處置組。
2.應急救援機構工作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貫徹上級有關“三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指揮、協調“三防”工作;加強與市三防指揮部、氣象等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和有關部門的抗災工作的聯系,部署“三防”工作,制訂抗災預案,督促、檢查、落實各項準備工作;接到報警后,迅速進入臨戰狀態,及時、有效、果斷地開展防災、抗災、救災的指揮工作;詳細、及時了解掌握災情和“三防”工作動態,并根據上級要求及時報送相關資料,必要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災后生產自救的指揮工作,并及時總結搶險救災情況。
安全保衛組主要職責是:組織對救援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應急救援組主要職責是:根據應急救援辦公室制定的救援方案和技術專家組的技術建議,迅速組織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后勤保障組主要職責是:負責落實應急救援工程車輛、應急救援物資到位,保證應急救援工作有效運轉。
事故調查組主要職責是:災害發生時,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技術專家組主要職責是:負責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及專家,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對開展應急救援和防范次生災害等提出技術建議,為應急救援和施工現場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善后處理組主要職責是:災害發生時,負責督促事故的發生單位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并督促事故責任單位和保險公司及時支付事故賠償款,處理各項事故善后工作。
(二)建筑施工企業的“三防”應急救援機構和職責
1.建筑施工企業應急救援機構和職責
各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主要領導負主責,各分管領導負責分管范圍內的領導責任的“三防”應急救援機構。
施工企業“三防”應急救援機構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住建局制定的“三防”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實施,建立本單位“三防”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設備,落實各項目配備“三防”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應急救援物質,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三防”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市住建局報告“三防”應急救援進展情況。災害發生時,要充分做好事故自救工作,及時疏散現場人員,防止事態擴大,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
2. 監理企業的“三防”應急救援機構和職責
各監理企業應建立主要領導負主責,各分管領導負責分管范圍內的領導責任的“三防”應急救援機構。
監理企業“三防”應急救援機構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住建局制定的“三防”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實施,建立本單位“三防”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定期組織演練,組織開展“三防”應急知識培訓教育和宣傳工作,及時向市住建局報告“三防”應急救援進展情況。災害發生時,要充分配合施工單位做好事故自救工作,防止事態擴大,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四、應急響應
(一)臺風預警的應急響應
1.臺風白色預警的應急響應
(1)市住建局的應急響應
加強與市“三防”指揮部、氣象等有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和防汛抗災工作的聯系,及時了解臺風發展趨勢,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督促和指導相關建筑施工企業及市管在建工程項目部迅速落實防范措施,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及辦公、生活場所及其周邊的安全。督促相關單位在每年汛期、臺風來臨前,及時做好市管已停工工地的隱患排查和臺風過后的復查工作。
(2)建筑施工、監理企業的應急響應
①做好防災準備工作。一是從收到白色預警信號開始直至氣象部門解除所有預警信號止,實行企業負責人帶班指揮、項目負責人24小時現場值班制度;二是密切關注預警信號變化,了解臺風發展趨勢;三是檢查工程項目部應急搶險物資儲備情況,在危險地段設立警示牌;四是啟動企業和工程項目部的應急處置機制,組織、協調工程項目部應急隊伍相關人員及時收看(或收聽)天氣預報,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及時排查、消除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有關人員要堅守崗位,確保通訊暢通,了解和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②檢查施工作業的關鍵部位和建筑起重機械。一是檢查外墻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卸料平臺、防護棚、臨時用電設施等,是否采取了防風防雨加固措施,及時清理外墻腳手架上的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及建筑樓層臨邊堆放的材料,防止高處墜物、物體打擊等意外出現。二是檢查易受洪水侵襲、雨水浸泡、山體滑坡、泥石流威脅的基坑、人工挖孔樁、地下暗挖、市政基礎設施、土石方及其周邊環境,是否存在變形加劇、開裂等危險狀況,坑內外排水是否通暢,并派人定期巡查,及時做好巡查記錄。三是檢查塔吊、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建筑起重機械,是否采取了防風加固措施,處于群塔作業環境下的塔吊是否采取了防碰撞等安全措施。
③檢查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一是排查并加固辦公區、施工作業區、工人住宿區、出入通道、倉庫等臨時設施,對于短期內無法完成加固或處于地勢低洼、地質災害易發區域的,要立即撤離危險區內的人員至安全地帶并妥善安置避風避雨場所。二是排查并加固工地臨時圍墻,特別是地處鬧市區、學校、醫院、市場等人流密集場所的工地,排查墻體是否變形、開裂,墻邊是否有堆土、堆料情況,墻腳內外側是否排水通暢,并施工項目部在圍墻內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三是檢查工地周邊的市政排水設施,確保排水設備、機電設備正常運行,確保臨時用電設施防水防觸電措施落實到位,防止暴雨誘發內澇。
2.臺風藍色預警的應急響應
(1)市住建局的應急響應
加強與市“三防”指揮部、氣象部門的溝通,及時了解臺風發展趨勢,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督促有關單位落實相關措施。
(2)建筑施工、監理企業的應急響應
①重點巡查白色預警信號發布后工地防風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責令相關施工項目部對存在的隱患落實專人負責,限期消除。
②檢查所有建筑起重機械是否已停止作業,確保建筑起重機械停止運行,物料提升機吊籃、施工電梯轎廂、室外吊籃等降至地面,塔吊起重臂應能自由回轉。
③檢查施工現場是否停止所有高空施工作業。如排查隱患所需的,應采取合理、可靠的防護措施后方可作業。
3.臺風黃色預警的應急響應
(1)市住建局的應急響應
加強與市“三防”指揮部、氣象部門的溝通,及時了解臺風發展趨勢,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督促有關單位落實相關措施。
(2)建筑施工、監理企業的應急響應
檢查施工現場是否停止所有露天作業,切斷施工電源,撤離危險地帶人員。
4.臺風橙色或紅色預警的應急響應
(1)市住建局的應急響應
加強與市“三防”指揮部、氣象部門的溝通,及時了解臺風發展趨勢,督促有關單位落實相關措施。接到災情、險情時,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應急救援。
(2)建筑施工、監理企業的應急響應
檢查施工現場是否停止一切施工作業,關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總閘,撤離危險地帶人員,所有人員應留在確保安全的室內避風,同時安排專人24小時應急值守,發現災情、險情迅速上報,及時處置。
5.臺風過后預警解除的響應
(1)市住建局的響應
督促和指導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復工前的檢查工作。
(2)建筑施工、監理企業的響應
①盡快對房屋市政工程受災、受損情況進行摸查,及時上報。
②開展復工前安全自查,對所有正在施工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臨時用電設施、辦公和生活設施的全面排查,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安全后方可復工。
(二)防御暴雨的應急響應
1.暴雨黃色預警的應急響應
(1)市住建局的應急響應
加強與市“三防”指揮部、氣象部門溝通,及時了解氣象變化趨勢,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督促和指導相關建筑施工企業及市管工程施工項目部迅速落實相關防范措施。
(2)建筑施工、監理企業的應急響應
①要求施工項目部及時向所有施工作業人員傳達預警信號,安排專人值守,檢查應急隊伍和應急搶險物資,做好防雨、防雷擊準備工作。
②檢查建筑起重機械、外墻腳手架、模板支撐體系、卸料平臺、防護棚等,是否釆取了防風、防雨、防雷擊措施。
③檢查基坑工程是否采取了防雨防澇措施。
④檢查施工臨時用電系統,防止電箱、電閘等淋雨漏電。
⑤檢查工地臨時設施,排查并加固工地臨時圍墻,特別是地處鬧市區、學校、醫院、市場等人流密集場所的工地,排查墻邊是否有堆土、堆料情況,墻腳內外側是否排水通暢,并施工項目部在臨時圍墻內外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⑥檢查工地周邊的市政排水設施,疏通排水渠道是否暢通。
2.暴雨橙色或紅色預警的應急響應
(1)市住建局的應急響應
加強與市“三防”指揮部、氣象部門溝通,及時了解氣象變化趨勢,督促和指導相關建筑施工企業及市管工程施工項目部迅速落實相關防范措施。接到災情、險情時,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應急救援。
(2)建筑施工、監理企業的應急響應
檢查施工項目部是否停止一切施工作業,停止運行所有建筑起重、打樁、挖掘等機械和場內運輸車輛,關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總閘,撤離危險地帶人員,確保所有人員留在安全的室內避風避雨;安排專人不間斷應急值守,發現災情、險情迅速上報,及時處置。
3.暴雨過后預警解除的響應
(1)市住建局的響應
督促和指導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復工前的檢查工作。
(2)建筑施工、監理企業的響應
①盡快對房屋市政工程受災、受損情況進行摸查,及時上報。
②開展復工前安全自查,對所有正在施工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臨時用電設施、辦公和生活設施的全面排查,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安全后方可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