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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轉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4〕220號)
瀏覽次數:1357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建市〔2014〕172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為簡化辦事程序,我局委托項目安監機構在進行施工前期安全措施審查時,對項目施工場地是否具備施工條件,是否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等情況進行勘查。對施工場地不具備施工條件,或存在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情況的,暫不予核發《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申報表》,并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我局。
附件: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轉發國家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建市〔2014〕172號)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