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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市召開宣傳貫徹《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工作會議
瀏覽次數:1364新頒布的《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205號)于2014年9月22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屆32次常務會議通過, 2014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為更好地貫徹落實《管理規定》,市住建局于近日在市龍湖賓館召開“汕頭市宣傳貫徹《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工作會議”。我市各區(縣)住建局、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部分設計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施工企業代表共100多人參加會議。市財政局、審計局等單位也應邀派員出席會議。市住建局楊鮀生副局長出席會議并講話。
會上,楊鮀生副局長強調指出,工程造價管理工作是一項融工程經濟技術與管理為一體的工作,也是一項關系到市場經濟、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作,新頒布的《廣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定》將對加強我市工程造價管理、規范工程計價行為,保障國有投資工程資金的有效使用,預防工程建設領域腐敗發生具有重要意義。就我市具體貫徹實施《管理規定》,楊副局長提出四點要求:一要提高認識,深刻理解《管理規定》實施的重要意義。二要充分利用專業刊物、信息網絡、公共媒體等方式進行廣泛宣傳,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管理規定》的宣傳貫徹。三要進一步明確工程造價管理職責,通過強化國有投資工程造價控制、加強信息平臺建設、建立造價違法聯查機制等措施加強部門聯動,為《管理規定》的有效實施提供保障。四要通過規范工程計價活動備案行為、建立行政處罰曝光機制、加強工程計價活動監督檢查、建立誠信體系和信用檔案制度等方式,加強市場監管,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發展。
會議邀請省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賴銘華科長就《管理規定》的修訂原因、出臺意義及主要內容進行詳細講解。通過培訓學習,促使與會人員盡快熟悉《管理規定》的內容,把握實施《管理規定》的重點與難點,進一步提高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和業務水平,為《管理規定》在我市的實施打下堅實的基礎。
市造價站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