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深圳市鵬城建筑起重機械制造安裝有限公司違反《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第十二條“(五)將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安裝、拆卸人員名單、安裝、拆卸時間等材料報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審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條規定,予以警告,并處以罰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