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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聲傳遞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7〕12號
瀏覽次數:571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47號),適應大數據技術發展趨勢,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融合共享、開放應用,提升醫療服務能力,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以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為出發點,堅持以人為本、創新驅動,規范有序、安全可控,開放融合、共建共享的原則,夯實基層基礎,完善政策制度,創新工作機制,大力推動政府健康醫療信息系統和公眾健康醫療數據互聯融合、開放共享,充分激發健康醫療大數據的創新活力,探索數據新應用,創新服務新模式,培育發展新業態,為建設衛生強省、打造健康廣東提供有力支撐,為實現“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任務。
——到2017年底,初步建成功能齊備、統一權威的省級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實現與國家人口健康信息平臺互聯互通。實現省級藥品招標采購業務應用監管平臺與國家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平臺互聯互通。
——到2018年底,各地級以上市、縣(市、區)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全部建成,并與省級平臺聯通,形成覆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計生機構的高效統一網絡,實現業務應用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有效協同。
——到2020年底,實現全省健康醫療數據與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環境等基礎數據資源跨部門、跨區域共享,醫療、醫藥、醫保和健康各相關領域數據融合應用取得明顯成效,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新業態蓬勃發展,初步形成健康醫療大數據產業體系。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標準體系、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制度、相關政策法規不斷完善,健康醫療服務質量明顯提升,人民群眾得到更多實惠。
二、加快建設共享開放的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基礎體系
(一)加快“一網三平臺三數據庫”建設。加強頂層設計,實施廣東“健康云”服務計劃。整合利用電子政務外網、網絡運營商網絡、政務云資源等現有設施資源,加快建設形成覆蓋省、市、縣(區)、鄉(鎮)、村(居)的健康醫療業務專網。建成統一權威、互通共享的省、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聯結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強化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管理等應用信息系統數據采集、集成共享和業務協同。加強市、縣級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互聯互通成熟度評測,提高互聯互通水平。建成全省統一的全員人口、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三大數據庫,以三大數據庫為核心,建設省級全民健康大數據中心。(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加快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改造升級。加快改造升級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減少重復投入,提高信息化建設效率。打破垂直業務信息系統形成的數據煙囪和孤立業務信息系統形成的數據孤島,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要全部實現與省、市、縣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的對接,實現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的數據融合,以及醫療機構之間、醫療機構與公共衛生機構之間的數據共享。加強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成熟度、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評測,提高電子病歷應用水平。(省衛生計生委,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三)建立健康醫療數據匯集共享與開放機制。
推動政府健康醫療信息系統與全省全員人口、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三大數據庫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共用,業務應用高效協同。有效匯集醫療服務、中醫藥、生物醫學、保險監管、藥品醫療器材研發與管理、檢驗檢疫、公共衛生、人口管理、教育科研、食品與農業、氣象環境、體育健身等數據,支撐管理模式創新和電子政務發展,實現健康醫療數據在平臺匯集、業務事項在平臺辦理、健康決策依托平臺支撐。(省衛生計生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各有關單位配合)
結合“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模式需要,進一步推動人口、衛生等相關政務數據共享,暢通數據共享通道。建立衛生計生部門歸口管理,中醫藥、發展改革、教育、科技、經濟和信息化、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環境保護、農業、商務、安全監管、檢驗檢疫、食品藥品監管、體育、統計、旅游、氣象、保險監管、殘聯等各部門密切配合的健康醫療數據定期交換、共享共用機制。(省衛生計生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各有關單位配合)
加強數據質量管理,建立完善健康醫療數據采集、清洗、入庫、存儲規范,建立數據質量評測機制,堅持從源頭控制數據質量,確保健康醫療數據的合法、真實、有效、可用。探索制定居民健康醫療隱私信息脫敏開放辦法,建設和完善健康醫療數據開放平臺,暢通數據開放渠道,穩步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開放。探索建立廣東省健康醫療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做好與國家健康醫療數據資源目錄的銜接。(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法制辦配合)
三、全面深化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
(一)推進健康醫療行業治理大數據應用。
建立完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監測、評價指標體系和醫改效果評價模型,實現對醫療服務價格、醫?;I資和支付、居民醫療負擔控制、藥品使用等關鍵指標的實時監測,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效果的精準評價,提高改革決策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對評估監測結果的運用,推動形成以數據為支撐的行業監管、績效評價、投入補償、人事薪酬等健康管理決策新模式。(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打通醫療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和臨床信息系統之間的數據通道,整合分析臨床、運營、成本核算、質量評價數據,構建信息全面、評價科學、結論權威、更新及時的醫療機構評價體系,提高評價結果的權威性和可信度,并將其與醫院評審評價、經費撥付、績效工資等掛鉤,推動深化公立醫院改革,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促進醫院運營管理水平、醫療服務質量的提高,減輕居民看病就醫負擔。(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健全對醫療機構醫療、藥品、醫用耗材等收入構成及變化趨勢的監測機制,協同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藥品及醫用耗材招標采購、藥品使用、醫療費用控制等業務信息,加強醫療保險反欺詐的監測與預警,助推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加快衛生計生綜合監督信息整合,實現綜合監督執法信息與健康醫療相關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提升行業監管水平。(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食品藥品監管局、中醫藥局配合)
(二)推進臨床醫療和科研大數據應用。充分利用國家重點臨床專科、省級重點臨床???、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實驗室等優勢資源,依托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國家中醫藥數據中心和協同研究網絡,立足華南、面向港澳臺、輻射東南亞,建設一批心腦血管、腫瘤、老年病、呼吸系統疾病、腎病、生殖、骨科、肝膽、兒科、婦幼保健、職業病、中醫藥等方向的區域臨床醫學數據示范中心,優化生物醫學大數據布局。加強臨床醫學和基礎醫學科研數據資源的整合共享,提升醫學科研轉化及應用效能。依托臨床醫學數據示范中心,集成醫療服務數據、藥品研發評價與管理數據、中醫中藥數據、生物醫學數據,開發臨床決策支持系統,支撐臨床醫生提高工作效率和診療質量。推進基因芯片與測序技術等生物醫學技術在遺傳性疾病診斷、癌癥早期診斷和疾病預防檢測方面的應用,實現基因組信息與電子病歷的有效對接,推動精準醫療技術發展。建立基因組數據庫和???、病種病例數據庫,推進疾病標識物研究與應用。打造一批精準醫療???、精準醫療試點醫院。(省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食品藥品監管局配合)
(三)推進公共衛生大數據應用。推動各類國家專報信息系統與省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的互聯互通。完善免疫規劃、網絡直報、網絡化急救、嚴重精神病障礙管理治療、職業病防控、口岸公共衛生風險預警決策等信息系統以及移動應急業務平臺應用功能,提升公共衛生監測評估和決策管理能力。整合社會網絡公共信息資源,完善疾病敏感信息預警機制。加強與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及港澳臺地區公共衛生機構的合作,開展公共衛生信息前沿技術研究、國際關注的突發急性傳染病風險預警和預測研究,及時掌握和動態分析全人群疾病發生趨勢、全球傳染病疫情信息等國際公共衛生風險。推進疫情暴發國家和地區入境人員信息提前獲取和信息共享工作,加強檢驗檢疫、公共衛生、外事、商務、旅游、海關、口岸邊檢、海事、醫療、民航、港務、鐵路等單位的業務協同,防控輸入疫情,提高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與應急響應能力。推動藥物使用、環境衛生、流行病學因素監測、蟲媒監測、飲用水、健康危害因素、口岸醫學媒介生物、核生化、食品、氣象、檢驗檢疫、體育、旅游等行業監測數據的共享,依托居民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數據庫,有效評價影響居民健康的社會因素。開展重點傳染病、職業病、口岸輸入性傳染病和醫學媒介生物監測,整合傳染病、職業病多源監測數據,建立實驗室病原檢測結果快速識別網絡體系,提高預防控制重大疾病能力。(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配合)
(四)推進中醫藥大數據應用。建設省級中醫藥大數據資源管理與利用平臺、中醫診療區健康信息云平臺、中醫特色慢性病管理、健康服務和治未病管理信息系統。健全完善中醫藥大數據分析和應用相關標準,建設涵蓋中醫醫療、預防、保健、養生、康復和中藥飲片、中成藥、院內制劑等方面的中醫藥大數據中心、中醫診療技術數據庫,推進中醫藥語義化、數據分析挖掘、智慧診療、知識管理等應用發展,大力發展“互聯網+中醫藥”,實現中醫藥大數據資源的多元采集、深度分析,推動智慧中醫醫療便民惠民。發展中醫藥數據資源增值服務、中醫藥創新服務,推進中醫重大疾病協同攻關。(省中醫藥局負責,省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民政廳、財政廳、文化廳、旅游局配合)
(五)培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新業態。加強健康醫療海量數據存儲清洗、分析挖掘、安全隱私保護等關鍵技術攻關。加速健康醫療數據與云計算、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的集成創新,促進健康醫療業務與大數據技術深度融合,加快構建健康醫療大數據產業鏈。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創新發展健康醫療業務,多措并舉支持健康醫療服務業發展。發展居家健康信息服務,規范網上藥店和醫藥物流第三方配送等服務,不斷推進健康醫療與養生、養老、家政等服務業協同發展。推動中醫藥養生、健康養老、健康管理、健康咨詢、健康文化、體育健身、健康醫療旅游、健康環境、健康飲食等產業發展。(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民政廳、文化廳、體育局、旅游局、中醫藥局配合)
(六)研制推廣數字化健康醫療智能設備。支持研發健康醫療相關的人工智能技術、生物三維(3D)打印技術、醫用機器人、大型醫療設備、健康和康復輔助器械、可穿戴設備以及相關微型傳感器件,加快研發成果轉化,提高數字醫療設備、物聯網設備、智能健康產品、中醫功能狀態檢測與養生保健儀器設備的生產制造水平,促進健康醫療智能裝備產業升級。(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科技廳、質監局、中醫藥局配合)
四、規范和推動“互聯網+健康醫療”發展
(一)發展智慧健康醫療便民惠民服務。整合線上線下資源,建立“互聯網+健康醫療”服務、支付和信用、健康管理與促進體系。大力推進互聯網健康咨詢、網上預約分診、移動支付、智能導診、就診全流程提醒和檢查檢驗結果查詢、隨訪跟蹤、醫療行業及機構的滿意度反饋等應用,形成規范、共享、互信、便捷的健康醫療服務流程。發展第三方在線健康調查、咨詢評價、健康管理、健康宣教等應用服務,促進健康醫療服務質量的提升。推廣網上醫院、掌上醫院、云醫院等新型網絡醫院建設模式,發展互聯網醫院,推動生育登記網上辦理。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為基礎,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醫療信息資源,開展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預防、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的電子健康信息服務。大力推進醫保移動支付,結合網上辦事大廳、手機APP、微信等手段,開展數據整合和信息共享,擴大社會保障卡在醫保領域的應用,實現診療掛號、查詢電子病歷及健康檔案、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等醫療服務“一卡通”。推進健康生活方式,鼓勵居民激活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應用,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中醫藥局配合)
(二)全面建立遠程醫療應用體系。
建設聯接三級甲等醫院和粵東西北縣級醫院的遠程醫療系統。以縣級醫院為樞紐,建成延伸至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有條件的村衛生站的遠程醫療網絡,逐步實現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遠程醫療全覆蓋,開展遠程會診、遠程病理診斷、影像診斷、心電診斷、監護指導、手術指導、遠程教育等遠程醫療服務。加強全省遠程醫療網絡與其他省份、國際學術機構、國外知名醫療機構的聯接,發展省際、國際遠程醫療。(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建設區域病理、影像、心電診斷中心,進一步完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機制,實現檢查檢驗結果的互連共享。制定遠程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政策和質量管理等制度,推動遠程醫療系統常態化運營。推進高等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與專科醫生的數據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打通健康管理、疾病治療、康復之間的數據通道,按照“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要求,加快構建基于互聯網、大數據技術的分級診療信息系統。(省衛生計生委、中醫藥局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三)推動健康醫療教育培訓應用。依托國家健康醫療教育培訓網絡,探索建立互聯網教學模式和方法,構建開放式的互聯網健康醫療教育體系。整合線上線下優質網絡教育資源,開展面向社會公眾的健康醫療普及教育和開展面向健康醫療從業人員的職業繼續教育。鼓勵上級醫院與對口幫扶醫院、分級診療醫療機構間建立遠程培訓網絡,組織遠程手術示教,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探索建立基于互聯網的全科醫生培養模式,擴大全科醫生培養規模,保證全科醫生培養質量。促進健康醫療教育資源開放共享。(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財政廳、中醫藥局配合)
五、健全健康醫療大數據保障機制
(一)完善法規制度和標準。建立“分級授權、分類應用、權責一致”的管理制度,強化居民健康信息服務規范管理,明確信息使用權限,切實保護各方合法權益。制定完善數據管理、數據與信息系統安全、健康數據隱私保護制度,明確數據采集、傳輸、存儲、使用、開放等各環節的邊界、責任主體和具體要求。加強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個人隱私、人口基因等信息的保護,防止數據濫用和隱私泄露。遵循國家信息標準規范,建立健康醫療信息標準規范體系,促進健康醫療大數據產品、服務流程標準化。加強標準應用水平評測,提高標準應用水平。(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質監局、法制辦、中醫藥局配合)
(二)加強健康醫療數據安全保障。加強健康醫療數據分級分類管理。推行居民健康醫療服務實名制、健康醫療數據使用實名制管理。建設完善全省統一的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可信醫學數字身份、電子實名認證、數據訪問控制信息系統,積極推進電子簽名應用,建立服務管理留痕可溯、診療數據安全運行、多方協作參與的健康醫療數據管理模式。堅持內容安全和技術安全并重,確保區域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數據交換網絡、關鍵信息系統的自主可控、穩定安全。開展大數據平臺及服務商的可靠性、可控性和安全性評測以及應用的安全性評測和風險評估,建立安全防護、系統互聯共享、公民隱私保護等軟件評價和安全審查制度。建立健全“互聯網+健康醫療”服務安全工作機制,加強大數據安全監測和預警,加強安全信息通報和應急處置聯動,完善風險隱患化解和應對工作措施,加強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安全、患者隱私、商業秘密等重要信息的保護,加強對醫學院、科研機構的信息安全保護。加強跨境交流合作、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中的信息安全保護。(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公安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知識產權局、網信辦配合)
(三)加強健康醫療信息化復合型人才隊伍建設。以“數字化醫生”為培養目標,制定健康醫療信息化人才發展計劃,加強醫學信息學學科建設。建立和完善醫學信息學人才培養體系,著力培養高層次、復合型的醫學信息研發人才和科研團隊,培養一批有國際影響力的醫學專門人才、學科帶頭人和行業領軍人物。鼓勵支持高等院校、健康醫療機構、行業協會、健康醫療信息企業合作建立教育實踐、實訓基地,緊貼健康醫療大數據行業發展需求,開展繼續教育和培訓,促進健康醫療大數據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暢通醫學信息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擴大發揮醫學信息人才發展空間。有序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人才技術交流與合作。(省衛生計生委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
六、加強組織實施
(一)強化統籌協調。各地要建立政府領導、多方參與、資源共享、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按照本實施意見要求,提出本地區的落實方案,明確具體任務,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各地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建設、互聯互通成熟度、健康醫療數據質量、醫療機構電子病歷應用水平等評測結果納入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考核以及衛生強市評比內容。省衛生計生委要牽頭建立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全省健康醫療大數據技術研發、新業態構建、應用推廣的統籌協調,推動重點任務落實。各有關單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強對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支持。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軍民整合發展,促進軍地健康醫療數據規范銜接、互通共享、協同應用。(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衛生計生委負責,各有關單位配合)
(二)著力重點突破。各地要著力解決大數據應用基礎設施建設問題,加快建設市、縣級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加快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改造升級進度。從群眾迫切需求的領域入手,實施健康醫療大數據示范工程,重點推進“互聯網+”健康醫療、行業治理、臨床醫療和科研、公共衛生、中醫藥等大數據應用。大力支持健康醫療大數據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重點發展健康醫療大數據產業鏈。選擇一批基礎條件好、工作積極性高、隱私安全防范有保障的地區和領域開展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試點,及時總結經驗,扎實有序推進。(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配合)
(三)加大政策支持。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健康醫療大數據的基礎設施建設、應用開發、運維服務、產業鏈建設。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企事業單位、社會機構合作,探索通過政府采購、社會眾包等方式,實現健康醫療大數據領域政府應用與社會應用相融合。鼓勵創新多元投資機制,健全風險防范和監管制度,支持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健康醫療大數據企業上市融資或發行企業債券,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利用多種融資工具進行融資。(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負責,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科技廳、金融辦,廣東證監局配合)
(四)加強政策宣傳。加強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政策解讀,大力宣傳應用發展的重要意義和應用前景,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形成良好社會氛圍。積極引導醫療衛生機構和社會力量開展形式多樣的科普活動,宣傳普及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知識,不斷提升群眾掌握相關應用的能力和健康素養。(省衛生計生委負責,各有關單位配合)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