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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2017〕4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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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落實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要求,促進義務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關于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0號),現就統籌推進我省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目標任務
以提升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水平、加快推進義務教育現代化學校建設、建立健全義務教育治理體系為重點,按照“優先發展,統籌規劃;深化改革,創新機制;提高質量,公平共享;分類指導,有序推進”的基本原則,主動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戶籍制度改革、計劃生育政策調整、人口及學生流動等新要求,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合理規劃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建設,增加城鎮學校學位供給,保障適齡少年兒童就近入學,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統籌城鄉教育資源,加快縮小城鄉教育差距。整體提升義務教育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促進義務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加快實現縣域內義務教育資源配置標準統一。在公共資源配置上,對義務教育予以統籌規劃、優先發展和重點保障,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標準統一、教職工編制標準統一、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基本裝備配置標準統一和“兩免一補”政策城鄉全覆蓋。
——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鄉二元結構壁壘。義務教育與城鎮化發展基本協調;城鄉學校布局更加合理,縣域內城鄉教育差距進一步縮小,“鄉村弱”和“城鎮擠”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大班額基本消除,鄉村小規模學校(含教學點)達到相應要求;城鄉師資配置基本均衡,鄉村教師待遇穩步提高、崗位吸引力大幅增強。鄉村教育質量明顯提升。義務教育普及水平進一步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以上。
——推進義務教育均衡優質標準化發展和現代化學校建設。到2017年,基本實現全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全覆蓋。到2018年,珠三角地區公辦義務教育現代化學校覆蓋率達65%以上。到2020年,珠三角地區公辦義務教育現代化學校覆蓋率達85%以上,粵東西北地區公辦義務教育現代化學校覆蓋率達68%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科學規劃學校設置,確保充足學位供給。
1.同步建設城鎮學校。各地要按照城鎮化發展規劃、常住人口規模、學齡人口變化趨勢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科學編制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依據中小學建設標準,動態分析教育設施用地的供需狀況,預留足夠的義務教育學校用地,確保城鎮學校建設用地需要。要按照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城市公共設施規劃的規范、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等標準規范,配備足夠的義務教育學校。各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組織審查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鎮、村規劃時,應將配套建設完善的教育設施(包括義務教育學校設施和用地等)作為審查內容,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各相關部門、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將教育配套設施建設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居住區、小區用地“招拍掛”時應同時公布教育設施配套規劃條件;實行教育用地聯審聯批制度,新建配套學校建設方案,相關部門應征得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嚴格執行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依法落實城鎮新建居住小區配套標準化學校建設,10000戶以上的居住區,必須單獨配建中學;3000-5000戶居住區,至少應配建一所小學。嚴格新建小區的規劃驗收,未經核實或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不得組織驗收。加強監督檢查,對違反城鄉規劃的建設行為進行嚴肅查處,確保義務教育設施用地和建設得到有效落實。老城區改造配套學校建設不足和未達到配建學校標準的小規模居住區,由當地政府統籌新建或改擴建配套學校,確保足夠的學位供給,滿足學生就近入學需要。實施“交鑰匙”工程,規劃要求配套建設教育設施的住宅項目,教育配套設施應與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竣工驗收,驗收后無償移交當地縣級政府,縣級政府應及時接收并將其辦成公辦學校。
2.努力辦好鄉村教育。各地要結合加快水電路氣等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務成型的農村地區合理布局義務教育學校。同時,辦好必要的鄉村小規模學校。因撤并學校造成學生就學困難的,當地政府應因地制宜,采取適度增加鄉鎮學校寄宿床位等多種方式予以妥善解決。以提高教育質量為原則,合理建設寄宿制學校,分類妥善處理好鄉村“麻雀學校”。合理制定閑置校園校舍綜合利用方案,依法規范權屬確認、用途變更、資產處置等程序。要切實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現“邊建設、邊閑置”現象。提升鄉村學校信息化水平,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通過開展城鄉對口幫扶和一體化辦學、加強校長教師輪崗交流和鄉村校長教師培訓、將優質高中招生分配指標向鄉村初中傾斜等方式,補齊鄉村教育短板,著力提升鄉村教育質量。
3.切實消除大班額。各地要通過統籌“十三五”期間義務教育學校新建和改擴建校園校舍等項目,通過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實施學區化集團化辦學或學校聯盟、均衡配置師資等方式,加大對薄弱學校和鄉村學校的扶持力度,促進均衡發展,限制班額超標學校招生人數,合理分流學生,在保證零增量的基礎上,逐步消除現有大班額。從2017年秋季開始,一年級和七年級班額要達到《廣東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標準》要求,到2020年基本消除小學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大班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占30%以上的學校,小學不超過50人,初中不超過55人)。各地要按照廣東省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班額標準,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明確工作任務、時間表和路線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消除大班額工作臺賬,對已有大班額學校實行銷號管理,避免產生新的大班額問題。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將所轄縣(市、區)人民政府制訂的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2016-2020年)和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匯總報省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備案。
4.加快推進標準化學校建設。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要求,把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與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和爭創教育現代化先進市、縣(市、區)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對尚未完成標準化建設的義務教育學校要建立臺賬,對照省統一標準,切實改善學校辦學條件,落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標準,提高學校管理標準化水平,力爭在2017年底前基本實現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全覆蓋。完善寄宿制學校、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標準,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公用經費補助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鄉鎮寄宿制學校提供工勤和教學輔助服務。各地要在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礎上,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探索市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現路徑,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更大范圍開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試點,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二)統籌城鄉師資配置,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1.優化教師編制管理。建立城鄉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依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學生規模和教育教學需要,科學核定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對農村邊遠地區學生規模較小的村小學、教學點,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教職工編制。建立城鄉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統籌配置機制和跨區域調整機制,實行教職工編制城鄉、區域統籌和動態管理,盤活編制存量,提高使用效益。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聘用編外教師,嚴禁擠占挪用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各種形式“吃空餉”。嚴禁管理部門與中小學校混編混崗占用教職工編制,切實提高編制使用效益。
2.合理配置教師資源。按照教師職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完善縣域內學校教師公開招聘機制,統籌調配編內教師資源,著力解決鄉村教師結構性缺員和城鎮師資不足問題。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政策,加快補充鄉村教師特別是體育、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研究探索退役運動員、文藝院團工作者、著名民間藝人等應聘專兼職教師的渠道和辦法,更好地滿足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師資需求。鼓勵各地結合鄉村教育實際,定向培養能夠承擔多門學科教學任務的教師。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競聘、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支教等途徑和方式,推動城鄉教師交流,重點引導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h域內每學年義務教育學校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5%,城鎮學校和優質學校教師每學年到鄉村學校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不低于交流輪崗教師總數的20%。積極鼓勵和引導鄉村志愿支教活動。
3.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加強教師專業發展支持體系建設,發揮省級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的輻射帶動作用,鼓勵各地加強縣(市、區)中小學教師發展中心或教師進修學校建設,為教師專業發展提供支持。根據不同學科、不同階段、不同層次教師專業發展和專業能力提升的遞進式需求,按需精準施訓,提高培訓質量。落實教師、校長每5年一周期360學時的全員培訓。深入實施中小學“百千萬人才培養工程”,加強名教師、名校長等領軍人才和骨干教師培養,發揮領軍人才、骨干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積極推進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加強鄉村學校體育、音樂、美術等緊缺學科教師培訓,提高鄉村教師多學科教學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名師課堂”“同步課堂”共享,推進名校名師帶動鄉村學校薄弱學校共同發展。全面提升鄉村教師運用信息技術能力,提高教師信息化應用水平。
4.提高教師待遇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教師待遇保障長效機制,各地在核定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實際收入水平,確??h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深入實施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確保縣域內農村學校教師實際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職級縣鎮教師工資收入水平。突出差別化補助政策,分類分檔進行補助,越往基層、越往艱苦地區補助水平越高。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鄉村學校長期從教的教師予以表彰,省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的教師頒發榮譽證書,各地要對在鄉村學校從教10年以上的教師給予鼓勵。將符合條件的邊遠艱苦地區鄉村學校教師納入當地政府住房保障體系,推進邊遠艱苦地區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
5.深化教師管理制度改革。合理確定縣域內統一的義務教育學校崗位結構比例指導標準,實行崗位總量、等級、結構比例動態管理,逐步推動縣域內同學段學校崗位結構協調并向鄉村適當傾斜。健全教師準入制度,統籌推進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定期注冊制度。實施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建立與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相統一的有效銜接、符合教師職業特點的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落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聘結合政策,確保鄉村中小學校教師職稱即評即聘。深入推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統籌縣域內中小學教師招聘錄用、培養培訓、職務(職稱)評聘、考核評價、流動調配等管理制度。
(三)保障特殊群體教育,促進教育公平發展。
1.改革隨遷子女就學機制。各地要進一步強化流入地政府責任,將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圍,改革隨遷子女就學機制,建立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切實簡化優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隨遷子女在普惠性民辦學校就讀,依法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實現混合編班和統一管理,促進隨遷子女融入學校和社區。公辦和民辦學校都不得向隨遷子女收取有別于本地戶籍學生的任何費用。特大城市和隨遷子女特別集中的地方,要根據實際制定出臺隨遷子女入學的實施意見或具體辦法。
2.加強留守兒童教育關愛保護。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粵發〔2016〕23號)要求,切實加強留守兒童的教育關愛保護以及困境兒童的教育保障工作,落實屬地責任,建立家庭、政府、學校盡職盡責,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體系,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加強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救助保護,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留守兒童人身安全。
3.切實落實好學生資助政策。各地要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社會救助和教育資助力度,優先將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家庭學生納入教育資助范圍。深入實施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補助政策和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提高營養膳食質量,改善學生營養狀況。繼續擴大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招生人數,暢順綠色升學通道。切實提高貧困家庭學生升學信心。
(四)改革教育治理體系,提高教育治理能力。
1.深化治理結構改革。各地要深化義務教育治理結構改革,完善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監測評估標準和督導評估機制,切實提高政府教育治理能力。在實行“以縣為主”管理體制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省級統籌,完善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機制和管理辦法,將村小學和教學點納入對鄉村中心學??己?,加強鄉村中心學校對多校區、村小學、教學點的指導和管理。
2.健全學校管理制度。發揮學校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堅持育人為本、德育為先,全面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推進學校依章程自主辦學,完善學校內部治理機制,加快建設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完善師生權益保護機制,完善家長委員會,推動社區參與學校治理,建立第三方評價機制,促進學校品質提升。認真落實校長負責制,健全校長和班主任工作激勵機制,根據考核結果合理確定校長績效工資水平,堅持績效工資分配向班主任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一半計算。創新校外教育方式。構建校內外教育相互銜接的育人機制。探索建立學生意外傷害援助機制和涉校涉生矛盾多元化解機制,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合法權益,推動平安校園建設。
3.改革控輟保學機制??h級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輟保學部門協調機制,督促監護人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并完成義務教育。進一步落實縣級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政府、村(居)委會、學校和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控輟保學責任,建立控輟保學目標責任制和聯控聯保機制??h級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托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立控輟保學動態監測機制,加強對農村、邊遠、貧困、民族等重點地區,初中等重點學段,以及流動留守兒童、家庭經濟貧困兒童等重點群體的監控。義務教育學校要加大對學習困難學生的幫扶力度,落實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制度,勸返無效的,應書面報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應依法采取措施勸返復學。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要協助政府做好控輟保學工作。通過保障就近入學、建設鄉鎮寄宿制學校、增設公共交通線路、提供校車服務等方式,確保鄉村適齡兒童少年不因上學不便而輟學。針對農村殘疾兒童實際,做到“一人一案”,切實保障農村殘疾兒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4.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h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作為學校管理的重要內容,完善工作機制,依法實施管理。嚴禁學校入學考試,嚴禁辦重點校,嚴禁編重點班,嚴禁違規補課,嚴禁違規收費,嚴禁下達升學指標,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的課程方案,開齊開足開好課程,不得擠占體育、音樂、美術等課程課時。切實做到依法治校、依規辦學,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建立督學責任區制度,及時糾正各種不規范辦學行為,切實維護中小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辦學秩序。
(五)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綜合育人質量。
1.積極推進課程改革。開展中小學國家課程、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的實施監測工作,優化課程管理,提高課程管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開展專題教育、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等課程整合,開設廣東省中小學地方綜合課程,進一步增強課程的基礎性、適宜性和教學吸引力。推進特色課程建設,充分發揮人文學科的獨特育人優勢,進一步提升數學、科學(物理、化學、生物)等課程的育人價值。加強學科內及學科間的整合,發揮綜合育人功能,不斷提高學生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音樂、美術(或藝術)、體育與健康等學科中融入優秀傳統藝術和體育項目,在學科教學特別是品德、科學(物理、化學、生物)教學中突出實踐環節,確保綜合實踐和校外教育活動常態化。
2.分類推進課堂教學改革。開展學科育人、課程優化、課堂教學、評價考試等方面的實驗探索。推進實施小班化教學,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實驗教學,倡導教師采用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等教學方式,創新教育教學方法,關注每一個學生的成長,改進優異學生的培養方式,建立學習困難學生的幫扶機制,幫助學生學會學習。
3.提升教育信息化應用水平。深化“三通兩平臺”(寬帶網絡校校通、優質資源班班通、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建設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臺、教育管理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切實加強偏遠農村中小學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信息化基礎支撐能力,讓每所學校、每個孩子都能共享優質的教育資源。建設中小學課程配套的基礎性數字教學資源,實現優質數字教育資源全覆蓋。擴大數字教育資源共享聯盟范圍,推動數字教育資源政企共建、多級共享。全面普及信息技術教學應用,以信息化帶動教與學現代化,推動教育信息化與教育教學的深度融合,依托信息技術構建自主、探究、合作的教學方式,教師應用網絡學習空間開展備課授課、家校互動、網絡研修、指導學生學習等活動,促進教研方式、教學方式、學習方式和評價方式變革,形成“課堂用、經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學新局面。深入實施“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開展中小學校長信息化領導力培訓。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黨的領導。各地要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黨對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工作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高度重視義務教育學校黨建工作,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具體負責、有關方面齊抓共管的學校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全面加強學校黨組織建設,實現黨組織全覆蓋。切實做好教師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從優秀教師中發展黨員,充分發揮學校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教師的先鋒模范作用。
(二)落實政府責任。各地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根據新型城鎮化發展的總體部署和本地城鎮化進程,把義務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突出位置,納入城鎮發展規劃。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稅收激勵等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支持義務教育發展。把統籌推進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作為地方各級政府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完善考核機制,健全部門協調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時研究解決義務教育改革發展面臨的重大問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確保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工作目標按期實現,促進義務教育與新型城鎮化協調發展。
(三)明確部門職責。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同有關部門的協調溝通,編制完善義務教育規劃,積極推動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發展改革部門要將義務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編制重大項目計劃時優先支持義務教育學校建設項目。財政和教育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相關政策,積極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公安部門要加強居住證管理,建立隨遷子女登記制度,及時向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有關信息。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條件的特殊困難流動留守兒童和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納入社會救助政策保障范圍,落實兜底保障職責。機構編制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為推動實現統籌分配城鄉學校教職工編制和崗位提供政策支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依法督促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支持外出務工父母定期回鄉看望留守兒童。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切實保障學校建設用地。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涉及中小學用地的,應當征求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未按照規劃配套建設學校的,不得發放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書、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四)加強督導檢查。各地政府要加強對本地區落實有關義務教育工作情況的專項檢查,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義務教育工作情況。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開展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主要措施落實和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的專項督導檢查,完善督導檢查結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強化督導結果運用。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部門和有關責任人,要嚴肅問責。
(五)營造良好氛圍。各地要加大對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戶籍制度改革、居住證制度、縣域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等工作的綜合宣傳和政策解讀力度,進一步凝聚人心,統一認識,在全社會營造關心支持義務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圍。要依法推進學校信息公開,有效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的積極作用。要認真總結成功做法和典型經驗,并通過多種形式進行深入宣傳和推廣,使義務教育改革發展更好地服務于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斗目標。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