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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汕頭市新型城鎮化規劃(2016-2020年)》
瀏覽次數:17588月30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六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市住建局牽頭組織編制的《汕頭市新型城鎮化規劃(2016-2020年)》,為我市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提供了宏觀性、戰略性和基礎性的指導。
制定實施《汕頭市新型城鎮化規劃(2016-2020年)》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新型城鎮化決策部署的具體舉措,對推進我市新型城鎮化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根據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住建局強化責任意識,牽頭編制單位,結合國家及廣東省有關規劃及政策的要求,對我市的現狀進行深入調研分析,在充分征求意見、組織專家評審、專業部門審查的基礎上,歷經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規劃最終成果。規劃目標明確,體系完整,提出汕頭市新型城鎮化的目標和路徑,明確了人口市民化、空間布局優化、可持續發展能力、空間存量優化和體制機制創新等推動汕頭市新型城鎮化發展的主要任務;分別在加強區域協同發展、推進半城鎮化地區人口市民化、提升地區可持續發展能力、加強產業支撐能力、推進城市更新改造提升土地利用效益、推動地域文化振興等方面提出相應路徑和具體舉措。
市人大常委會審議認為,我市新型城鎮化規劃的實施,要堅持以人為本,完善服務保障,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堅持因地制宜、彰顯區域特色;堅持規劃引領,科學有序實施,打造“一灣一岸兩河三平臺”,拉開汕頭城市發展格局、拓展城市和產業發展空間,推動汕頭全面振興發展,提高汕頭作為粵東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輻射帶動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