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汕頭市發展和改革局汕頭市財政局轉發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汕市發改[2016]134號)的規定,我市自2016年10月1日起停止征收堤圍防護費?,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0月1日起,我市建設工程造價中不再計取堤圍防護費。
二、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未辦理竣工結算的工程,承包人已繳納堤圍防護費的,可憑發票據實計入工程結算;已經完成竣工結算的工程不再調整工程造價。
三、各單位在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我站反映。
汕頭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2017年11月3日
聯系科室:定額管理科,聯系電話:8856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