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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建局關于消除災痕做好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323號
瀏覽次數:2481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海灣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三防指揮部《關于迅速開展災后復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住建系統要迅速行動起來,全員參與,消除臺風災痕,做好復工復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在復工復產前要做一次安全排查,排除安全隱患,特別是危大工程的安全隱患的排除。并根據創文鞏衛各項工作的要求,迅速修復圍檔、公益廣告,清除積水、清掃垃圾等工作;
二、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海灣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市安監總站要在建設、施工、監理企業自查的基礎上,開展檢查,確保施工工地各項創文鞏衛措施落實,安全隱患排除前提下復工復產。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