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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建局轉發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印發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2018年 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415號
瀏覽次數:2862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海灣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各燃氣、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2018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建質〔2018〕237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各燃氣、建設、施工、監理企業必須在12月10日前完成對房屋市政工程、燃氣站點、電氣火災等消防狀況的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建立清單,并將這次自查自糾情況報送所在地縣(區)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直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報送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海灣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要將建筑施工現場監管整體融入工程質量監督體系,在2018年12月31日前,結合業務工作檢查,同步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的檢查。
二、從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全國“兩會”結束, 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海灣新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要按省廳方案要求,結合第一階段檢查發現的消防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和隱患,以及春節前后停產復工的特點,再次組織開展對房屋市政工程、高層建筑、燃氣站點、電氣火災等存在的消防隱患進行“回頭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責令其限期整改而未整改的,嚴格責任追究,既要查原因,也要查責任、查教訓,通過嚴懲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達到處理一起、警示一片、規范一方的效果。期間,市局將視情對部分重點地區進行檢查。
三、請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從2018年12月起每月23日前上報當月工作小結,2019年全國“兩會”結束后1天內報送工作總結報告。
附件: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2018年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