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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關于對潮商中心基坑坍塌相關責任單位的批評通報(汕住建〔2019〕96號) 汕住建〔2019〕96號
瀏覽次數:3758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華僑試驗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各有關單位:
2019年4月1日凌晨3時左右,潮商中心大廈項目基坑的第二道支撐南側發生突然斷裂,導致南側基坑局部坍塌。經華僑試驗區規建局調查,設計單位廣東中美建筑設計院有限公司應對此次基坑坍塌發生負主要責任;審圖單位廣東舍衛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監測單位廣東省工程勘察院、施工單位深圳建業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應對此次基坑坍塌發生負次要責任;建設單位潮商集團(汕頭)投資有限公司、監理單位深圳市國銀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應對此次基坑坍塌發生負一定責任;勘察單位汕頭市建筑設計院未充分揭示和提醒基坑工程潛在的風險。現對上述單位予以全市通報批評(涉及行政處罰的,另按相關程序進行)。
全市各建設、施工、設計、審圖、監測、監理、勘察單位要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糾,嚴格落實工程質量安全責任,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整治,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華僑試驗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不斷壓實監管責任,加大監管力度,深入分析事故原因,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堅決遏制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