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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建局關于2019年“質量月”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綜合執法檢查情況的通報汕住建質函〔2019〕21號
瀏覽次數:3585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華僑試驗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各相關協會,各建設、施工、監理、勘察、設計企業,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加強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安全防范工作打好“防風險、保安全、迎大慶”決勝戰的緊急通知》《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開展中秋國慶節期間安全防范開展大檢查整治的通知》《關于印發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019年“質量月”活動方案的通知》等工作部署,9月24日至26日,我局組織開展了全市建筑施工“質量月”工程質量安全綜合執法檢查。現通報如下:
一、檢查總體情況
本次檢查抽查了金平區、龍湖區、濠江區、南澳縣和華僑試驗區共6個在建工程項目,其中市管項目1個,區、縣項目5個,建筑面積約79.99萬平方米。總體情況如下:
(一)工程質量管理情況。各單位基本能按要求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簽訂《法人授權書》《項目負責人承諾書》,設立永久性標牌并建立質量信用檔案;施工總承包單位管理架構比較完善,施工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安全負責人等管理人員配備基本齊全;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和相關執業人員基本能執行建設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體質量控制總體穩中向好。
(二)施工安全文明管理情況。各項目參建各方主體基本能按要求落實主體責任,開展建筑施工安全隱患自查排查,建立隱患臺賬,落實整改措施。各項目施工現場實行封閉管理,大部分項目建立了安全檢查制度;施工用電、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基本能按要求落實專項施工方案。大部分項目參建各方主體基本落實文明施工相關措施;施工現場基本能配備降塵設施,落實施工降塵要求;工地出入口能按要求設置洗車槽、配置沖洗設施,規范運輸車輛管理,確保進出車輛干凈整潔。
二、主要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
(一)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參建責任主體對法律、法規、標準及上級文件了解不透徹,安全管理力度不足,項目部管理不到位;部分安全監理資料流于形式,并且未編制個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二)施工質量管控不到位
一是工程資料不完善。有的項目前期報檢資料未能及時收集存放項目資料中,第三方沉降觀測方案的觀測點設置未經過設計單位復核;工程施工前未制定分項工程和檢驗批劃分方案;補樁設計變更欠缺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章或重要變更沒有圖審資料;部分項目監理旁站記錄欠缺梁柱節點鋼筋安裝記錄,存在問題未體現整改情況,監理實施細則部分類容未按項目實際編寫。二是施工工藝有待提高。有些項目剪力墻陰陽角不順直,梁柱幾何尺寸不規則,剪力墻混凝土局部有接茬、錯臺現象,個別項目剪力墻施工縫預留位置不符合要求問題比較突出;伸縮縫位置沒有做斷開處理;墻體抹灰偏厚,局部有空鼓。實體抽檢混凝土抗壓強度3個構件達不到強度等級要求,3塊樓板厚度超過規范允許偏差。其中,金發拉比“三舊”廠房擴建項目、天合名門豪庭(二期)A區項目質量安全管理水平差,碧海陽光西區(暫定名:熙海岸)項目一期項目混凝土施工控制存在薄弱環節。
(三)安全施工管理不到位
一是外腳手架搭設不規范。有些項目部分外腳手架搭設不規范,卸荷系統受力不合理或連墻件間距過大。二是臨邊洞口防護不到位。多數項目臨邊防護不到位;部分施工電梯卸料平臺的平臺板未滿鋪或未固定,雜物未清理;樓梯未設置防護欄桿;部分出入口無搭設防護棚,部分操作場所未搭設防護棚。三是模板支撐系統不按方案施工。相關部分項目模板支撐系統未按方案施工,水平拉桿未按專項方案要求設置,部分使用外腳手做支撐。
(四)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
部分項目材料堆放無序,施工場地、樓層建筑垃圾未及時清理;施工場地無排水措施、場地積水;揚塵防控措施不落實,現場硬地化不到位,未按6個100%要求做好防塵措施。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共發出《整改通知書》5份,《建設工程執法建議書》2份,建議所屬主管部門立案處罰,移交抽檢異常檢測報告2份,實施質量安全動態扣分14條,并對檢查發現質量安全管理存在較大問題的金發拉比“三舊”廠房擴建項目責令停工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方責任主體應針對我局本次檢查中發現的共性問題,舉一反三,全面排查,制訂整改措施,認真落實整改,消除工程質量安全隱患。企業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健全質量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大投入,細化管理,完善預案,確保企業和項目兩個層面質量控制及安全生產管理切實有效,堅決遏制建筑施工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營造建筑施工平安和諧的社會氛圍。
(二)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緊緊圍繞建筑施工“創文強管”和爭創“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各項要求,繼續查不足、補短板,著眼長效,持之以恒,齊抓共管提升全市工程質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各區縣(含功能區)住建部門,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要對照《抽檢項目檢查情況清單表》的問題清單,強化整改情況督查,做到質量安全隱患“閉環管理”。要認真履行監督職能,加強監督,嚴格執法。要及時調整監督方式,實行差別化管理,加強對工程建設參建單位的安全行為監督;對發現的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大扣分、處罰力度,以強有力的措施重典治亂。市質監站、市安監總站要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并加強對區、縣監督機構的技術指導,推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監督機構監督水平穩步提升。
附件:抽檢項目檢查情況清單表
汕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1月4日
附件:
各抽檢項目綜合檢查情況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施工企業 |
監理企業 |
存在主要問題 |
整改落實責任單位 |
1 |
天合名門豪庭(二期)A區 |
汕頭經濟特區粵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汕頭市達濠建筑總公司 |
深圳市魯班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1.地下室頂板有部分后澆帶兩端沒有支撐或支撐間距偏大; 2.局部剪力墻陰陽角線不順直,粱幾何尺寸不規則,剪力墻混凝土局部有接差、錯臺現象; 3.個別剪力墻施工縫預留位置不符合要求; 4.補樁設計變更欠加蓋注冊結構工程師印章; 5.監理旁站記錄欠缺梁柱節點鋼筋安裝; 6.個別臨邊洞口防護不到位或不嚴; 7.個別操作場未設置防護棚,場地無硬化; 8.現場主要道路未落實硬底化,揚塵治理不到位; 9.現場部分材料堆放無序、且未做到工完場清。 |
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規劃建設局 |
2 |
汕頭烏橋島棚戶區改造項目(安置區一期) |
汕頭建鑫城市建設有限公司 |
廣東省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
廣東華工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1.基坑局部(第12區)出現險情,設計對該區進行設計修改,未完善相關審圖及專家論證手續; 2.第一幢伸縮縫位置沒有做斷開處理; 3.項目前期報建資料未能及時收集存放項目資料中; 4.第三方沉降觀測方案的觀測點設置未請設計單位復核; 5.監理旁站記錄中均無存在問題的記錄,未能反映實際工作。 |
汕頭市工程建設安全監督總站、汕頭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測站 |
3 |
舊廠房“三舊”改造項目(銘豐) |
汕頭市龍湖區銘豐有限公司 |
廣東中龍建設有限公司 |
深圳市建控地盤監理有限公司 |
1.現場墻體抹灰偏厚,局部有空鼓。 2.查無預拌砂漿進場相關資料; 3.施工前未有制定分項工程和檢驗批劃分方案; 4.監理旁站記錄中的存在問題未體現整改情況; 5.B2號樓中梯上人樓梯臨邊無防護; 6.外架與建筑物之間部分欠缺水平防護; 7.現場降塵措施不落實,無移動噴霧設備; 8.首層立網未封閉。 |
龍湖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4 |
“三舊”廠房擴建項目 |
金發拉比婦嬰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
汕頭市升航建筑有限公司 |
汕頭市城市建設監理公司 |
1.地下室頂板有部分后澆帶兩端沒有支撐; 2.部分混凝土漏漿、接差、錯臺現象較嚴重,個別錯臺達3cm。 3.抗拔樁檢測數量不足; 4.254號混凝土灌注樁的混凝土試件強度無效,沒有相關處理意見; 5.部分基礎預應力管樁修改為混凝土鉆孔灌注樁,沒有相關變更及審圖手續; 6.監理實施細則部分內容未按項目實際編寫; 7.高支模未按方案施工,存在局部鋼木混支、局部利用外架支模及違規拆模; 8.沒有設置出入口防護通道; 9.樓層臨邊洞口防護不嚴或不到位; 10.現場未落實“6個100%”控塵措施。 |
金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5 |
碧海陽光西區(暫定名:熙海岸)項目一期 |
汕頭市偉達房地產有限公司 |
龍光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
四川康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1.剪力墻施工縫預留位置不符合要求問題比較突出; 2.地下室頂板有部分后澆帶兩端沒有支撐; 3.部分混凝土漏漿、接差、錯臺現象較嚴重; 4.部分地下室結構設計變更未送審圖機構審查; 5.人防地下室局部人防設計單位修改未經原設計確認,未送審圖機構審查; 6.梁柱節點鋼筋安裝欠缺監理旁站記錄; 7.負一層支撐系統部分未按方案施工; 8.樓層部分未落實臨邊洞口防護; 9.現場未能嚴格落實“6個100%”控塵措施。 |
濠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強力強施工縫問題整改中) |
6 |
南澳云海花園(三期)8、9號樓 |
南澳縣碧桂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沈陽騰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廣東恒勝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1.基礎為天然巖基,檢測方法沒有嚴格執行規范采用巖基抽芯方法; 2.項目周邊邊坡未完善設計及審圖、論證手續; 3.現場未能完全落實揚塵治理“6個100%”措施; 4.個別電箱安裝位置不當。 |
南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墻柱混凝土強度異常問題處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