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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汕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汕頭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20〕24號
瀏覽次數:3441各區縣、高新區、保稅區、華僑試驗區住房建設、自然資源部門,市質安中心,各有關單位:
鑒于當前我市工程建設審批系統未全面達到信息化、無紙化審批要求,為切實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工作,根據《汕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的實施辦法(試行)》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發文之日起,市管房屋市政工程規劃條件核實事項與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事項實行聯合驗收。以“一套資料、多個分卷”為資料編制原則,申報單位按要求向市行政服務中心工程建設類綜合窗口提交紙質申報資料。自然資源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各自驗收事項分工領取相應分冊。
二、規劃條件核實事項與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事項不互為前置,自然資源部門與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收件后根據工作安排開展專項驗收工作,在事項辦理時限內各自出具驗收結論,并及時將驗收結果通報對方。
三、建設工程具備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定》(建質〔2013〕171號)第五條規定的條件后,建設單位即可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暫按原規定辦理。人防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和備案整合納入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和備案管理,不單獨設項。
四、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將根據我市工程建設審批系統開發功能優化,適時調整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實施方式,屆時將另行通知。
五、各區縣(含功能區)應加快推進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工作,在全面實行聯合驗收條件尚未成熟時,可參照本通知采取分步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