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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業務技術用房(珠津、龍珠)項目
招標公告 (2013.05.17)
公告編號 | 汕建交(2013)29 | 工程編號 | 440500201305160101 |
工程名稱 | 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業務技術用房(珠津、龍珠)項目 | ||
立項批文文號 | |||
招標人 | 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 | ||
招標代理機構 | 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 | ||
設計單位 | 汕頭市第二建筑設計院 | ||
勘察單位 | 汕頭市第二建筑設計院 | ||
聯系人 | 邱隊 莊工 | 聯系電話 | 0754-88482098 0754-88166891 |
工程地點 | 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業務技術用房(珠津)項目工程:汕頭市龍湖區泰山路東側火車客運站前;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業務技術用房(龍珠)項目工程:汕頭市中山東路北側(柏嘉半島斜對面)。 | ||
建設規模 | 經汕頭市財政局審核,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業務技術用房(珠津)項目(下稱項目1):建筑面積為2216㎡,招標控制價5752573.38元(含通信設備費80000.00元)。 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業務技術用房(龍珠)項目(下稱項目2):建筑面積為2358㎡,招標控制價6131170.68元(含通信設備費80000.00元)。 | ||
資金來源及構成 | 財政投資100% | ||
招標內容 | 按汕頭市第二建筑設計院設計的施工圖及廣東恒正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審核的預算書內容。主要包括:1、項目1:4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包含技術用房工程、門房及圍墻工程、室外道路工程的施工等項目。2、項目2:3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包含技術用房工程、門房及圍墻工程、室外道路工程的施工等項目。 | ||
前期工作完成情況 | 已完成有關準備工作 | ||
對投標單位要求 | 一、投標條件:1、投標人必須為2012-2013年度汕頭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類別Ⅰ組、Ⅱ組、Ⅲ組名錄的施工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2、擬派注冊建造師資格:建筑工程二級以上(含二級)建造師(含臨時執業資格)且須在該企業注冊,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廣東省外投標人擬派注冊建造師須為建筑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執業資格)且須在該企業注冊,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粵建法[2012]24號文要求,廣東省外施工企業擬派注冊建造師須在廣東省住建廳辦妥進粵備案手續。 3、本次招標不接受以聯合體形式投標。 二、擬采用評標定標方法:隨機選擇法。 三、資格審查方式:采用資格后審,由評標委員會在開標后評標前對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四、不設投標報名、招標會和集中組織的投標預備會(答疑會)、現場踏勘等環節,預選承包商目錄內即可參與投標。 五、招標文件、相關圖紙、概算造價自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可在“汕頭建筑信息網”(http://www.lldjt.cn/)下載,投標人對招標事宜的質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頭建筑信息網” 提出,招標人在“汕頭建筑信息網”上答復,答疑、補遺文件在“汕頭建筑信息網”下載。 六、投標人在截標當日的截止時間前,帶齊下列材料到汕頭市中山路213號建設大廈11 樓(汕頭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辦理投標手續和參加抽簽會: ①:法定代表人證明材料; ②:投標文件; ③:資格審查文件; ④:根據招標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七、投標人可同時參加二個項目的投標,但只能為其中一個項目第一中標候選人,開標、 評審、搖珠程序按項目1、項目2、的順序依次進行,若投標人為項目1 的第一中標 候選人,則不能進入項目2、的搖珠。 八、投標人代表應在開標時到場,否則取消其投標資格。 | ||
發布媒體 | |||
信息發布時間 | 2013.5.16 |
日程安排
提交問題截止時間 | 2013-05-23 17:00 |
招標人截止答復時間 | 2013-05-28 11:00 |
答疑公告公布時間 | 2013-5-30 8:00:00 |
專家抽取時間 | |
遞交標書 | 2013-6-5 8:30 -- 10:30 |
評標開標 | 2013-6-5 10:30 |
- 汕頭市公安局龍湖分局
- 北京市京發招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