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各區縣建設局,各燃氣企業、各工程建設安全監站、各建筑施工,監理企業:
現將市安監局《轉發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監總局的預警通知》(汕安監管明點[2008]26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